「道在修團」簡章
一. 組織名稱 這個基督教靈修組織命名為「道在修團」。 |
二. 成立目的 「道在修團」(以下簡稱修團)是道在人間靈修、輔導、文化中心設立的一個跨宗派跨靈修傳統的基督教靈修組織,其成立的目的,是要透過團體共修的形式,去提升個人的靈性境界。 |
三. 靈性資源 A. 修團開發的資源、靈感與智慧,均來自沙漠及東方教父的「息修」(hesychasm)傳統; B. 息修一詞是來自希臘文 「息」(hesychia),若按字義解釋,「息」即寧靜、祥和、安歇、靜定的意思; C. 息修就是達致息的目的的一種基督徒內修方法。 |
四. 靈修方法 修團基本的靈修方法,是以「息修」為本,其他靈修方法為輔。 |
五. 修團信念 A. 「團體生活」與「共修」乃修團團員靈命成長之基本推動力; B. 靈修始於內程(內在操練),而終於外程(外在服侍)。因此,我們認為靈修者最終是進入教會、進入生活、進入社會,作光作鹽(太5:13-16); C. 靜定乃基督徒安身立命之本,因為「得救在乎歸回安息,得力在乎平靜安穩。」(賽30:15) |
六. 修團約章 A. 約章是修團的生活之道,它反映了修團所追求的道德、精神、與靈性等價值; B. 凡加入修團的團員,皆承諾遵守「道在修團約章」。詳情列舉如下: 1. 每天進行20分鐘息修(最好能定時定點); 2. 每週五禁食一餐(午餐或晚餐); 3. 保持身心靈健康:每天靈修、每週有適量的運動、休息及娛樂; 4. 勤領聖餐,每月最少一次; 5. 善用屬靈恩賜,投身教會事奉及社會服侍; 6. 謹守中庸之道,避免偏激的思想與言行; 7. 實踐簡約、惜物和愛物的生活; 8. 定期會晤靈修導師,以促進靈命的成長(準基本團員每季(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)會晤 靈修導師1次。4次費用共港幣1,400元,由本簡介修訂日期起生效。); 9. 積極參與每兩個月一次的修團聚會、每月的網上息修,以及修團其他的活動; 10. 參與每半年舉辦的屬靈生命檢討退修會,目的是回顧並檢視過去半年的靈命狀況; 11. 參與道在每年舉辦的「四日息」退修會。 |
七. 修團組織 A. 團牧兼顧問:陳國權牧師; B. 靈修導師:陳國權牧師、陳錫妹牧師、許子韻女士、馬奮超先生、張惠芳博士、梁木蘭女士,以及其他特約靈修導師; C. 協調:區惠芳女士; D. 修團事工小組:負責推動及發展修團事工。 |
八. 修團團員 A. 修團團員分為「準基本團員」及「基本團員」兩大類。 B. 準基本團員 1. 定義:準基本團員是修團內一班努力按照修團的精神來生活,但還未正式承諾遵守全部 「道在修團約章」的弟兄姊妹。 2. 基本責任 a. 積極參與修團各項活動,當中必須包括:i. 參與每兩個月舉行的道在修團聚會;及ii. 每 月網上息修;及c. 參與每年由道在舉辦的「四日息」退修會; b. 與某位基本團員結為靈友(soul friend),藉禱告和關愛在基督裡建立真摯的友誼,並從他 過來人的經驗分享中,學習認識自己作為修團內一位準基本團員的身份和角色,以及修團 約章的精神和修團的生活方式,乃至加強自己對修團的歸屬感和認同感; c. 承擔修團年費港幣600元(每年1月初繳交)。 3. 約章責任 儘管準基本團員還未正式承諾遵守全部「道在修團約章」,但我們仍要求他遵守下列5項,以實際體驗修團的生活之道: a. 每天進行20分鐘息修(最好能做到定時定點); b. 每週五禁食一餐(午餐或晚餐); c. 保持身心靈健康:每天靈修;每週有適量的運動、休息及娛樂; d. 每季(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)會晤靈修導師1次約60分鐘(4次費用共港幣1,400元); e. 參與每半年舉辦的屬靈生命檢討退修會,目的是回顧並檢視過去半年的靈命狀況。 4. 申請成為準基本團員的程序 a. 凡受洗成為基督徒,年滿18歲,不論男女、教牧平信徒、來自那個宗派背景、歸屬於那 個靈修傳統,都歡迎申請加入,成為修團的團員; b. 不設申請限期,隨時接受申請加入修團; c. 填寫好申請表格,並附上近照乙張,寄回九龍彌敦道574-576號和富商業大廈21樓道在 人間靈修、輔導、文化中心收(信封請註明申請成為「道在修團」準基本團員); d. 一經接受申請,即安排時間約見; e. 一經審議接納為修團準基本團員後,即安排辦理入團手續,並繳交年費港幣600元; f. 每年首季舉行新團員入團禮。 C. 基本團員 1. 定義:基本團員是修團內一班已經正式承諾遵守全部「道在修團約章」,並按照修團的 精神來生活的弟兄姊妹。 2. 基本責任 a. 積極參與修團各項活動,當中必須包括:a. 參與每兩個月舉行的道在修團聚會;及b. 每月 網上息修;及c. 參與每年由道在舉辦的「四日息」退修會; b. 承擔修團年費(自由奉獻,每年1月初繳交)。 3. 培育責任 a. 基本團員有責任組織和支持教會或相關機構推動息修事工,並將息修看為基督徒個人、 教會,以及社會道德、靈性復甦、更新、成長的資源與動力; b. 協助修團帶領聚會、安排活動,以及為修團的各項活動提供支援與幫助; c. 成為靈友:若適合,將會被邀請與某位準基本團員結為靈友(soul friend),藉禱告和關愛 在基督裡建立真摯的友誼,並帶領他認識自己作為修團內一位準基本團員的身份和角色,以 及修團約章的精神和修團的生活方式,乃至加強他對修團的歸屬感和認同感。 4. 約章責任 基本團員承諾遵守全部「道在修團約章」,詳情臚列如下: a. 每天進行20分鐘息修(最好能做到定時定點); b. 每週五禁食一餐(午餐或晚餐); c. 保持身心靈健康:每天靈修;每週有適量的運動、休息及娛樂; d. 勤領聖餐,每月最少一次; e. 善用屬靈恩賜,投入教會的事奉及社會的服侍; f. 謹守中庸之道,避免偏激的思想與言行; g. 實踐簡約、惜物和愛物的生活; h. 定期會晤靈修導師; i. 積極參與每兩個月一次的修團聚會、每月網上息修;以及修團其他的活動; j. 參與每半年舉辦的屬靈生命檢討退修會,目的是回顧並檢視過去半年的靈命狀況; k. 參與道在每年舉辦的「四日息」退修會。 5. 享有權利 凡修團內的每位基本團員,均可享有本中心舉辦的課程及活動(除列明以外)85折收費優惠。 6. 成為基本團員的條件 準基本團員要成為修團的基本團員,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: a. 已完成「息修研習」或「息修初階」課程,出席率達80%。(文憑課程:達80%出席率及完成作業並取得合格成績);及 b. 在過去2年定期並積極參加修團各種活動,當中必須包括:i. 參與每兩個月舉行的道在修團 聚會;及ii. 每月網上息修;及iii. 參與每年由道在舉辦的「四日息」退修會;及 c. 認同修團的價值,並且承諾遵守「道在修團約章」,並按照修團的精神來生活;及 d. 經由靈修導師或一位至數位基本團員推薦後即可申請。 |
7. 申請成為基本團員程序 申請者可按照以下程序申請成為修團的基本團員: a. 每年11月至12月期間接受成為基本團員之申請; b. 填寫好申請表格,連同一篇700至1000字文章,題目:「我為何要成為一位基本團員?」, 親身交回或郵寄到本中心收; c. 一經接受申請,即安排時間約見; d. 一經審議決定後,即致函通知結果; e. 每年首季舉行接納成為基本團員禮。 |
九. 退出修團 以書面或口頭提出退團申請,再經由團體的禱告和祝福後退團即時生效。。 |
十. 簡章的修正 此簡章隨著修團及教會與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作出定期的修正。 |
(本簡章最新修訂日期為2022年10月23日) |